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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振铎)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药监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整体部署,近日,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效推进酒泉市中药材产地加工工作。
《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酒泉市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酒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方案》围绕“推进道地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加强农田污染预防和环境保护、健全质量管理和执行标准体系、强化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落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产地加工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建立产地加工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深化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助力产业发展”等10个方面确定了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为中药材产地加工提供了政策支持,以“趁鲜切制”为抓手,整合优势药材种植资源,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实现中药饮片“降本增效”,降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加工成本,提高中药饮片生产效率和药效,解决中药材加工过程中因“二次浸润”、切制造成的成分流失和质量损耗,提高趁鲜切制中药材产品附加值,促进中药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为酒泉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