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10-59393988
电话:010-59393988
邮箱:calc_zyyky@126.com
邮编: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盘古七星公馆7单元12层
本报讯(记者方碧陶)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林业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明确以“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优化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为目标,全面提升安徽省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产业成长力、市场感召力、服务保障力。
《实施意见》要求,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以亳州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基地和大别山西山药库为重点,突出皖南山区特色药材优势,培育中药材产地加工示范企业,加强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管理,形成全链条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产业链发展体系,培育铸造“十大皖药”品质特色,推动建立优质优价的中药材价格体系。加强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大技术攻关和良种推广力度,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中药材种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规范中药材种养植(殖),加强对种植过程中高毒、剧毒农药的使用管理,积极采取轮作倒茬、深耕晒垡、有机培肥等传统措施,集成和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等,切实提高中药材种植绿色化水平,增强中药材产品的安全性。规范中药材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管理,制定安徽省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的加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推动中药生产企业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延伸。鼓励优先使用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的中药材。
《实施意见》还提出,成立省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宣贯和培训力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中药材种养植(殖)企业学习并参与实施,严格落实其中药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中药材生产企业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中药材生产管理规范化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作者:方碧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