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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提出,支持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示范引领作用,在中医药治未病纳入收费项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通关及检验便利化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据悉,这是海南中医药发展首次被列入“国家规划”。
根据《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建设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打造10个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品牌项目,建设50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建设,组派中医援外医疗队,鼓励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中外友好中医医院。到2025年,中医药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播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规划》内提出,要更好发挥各类开放平台作用。支持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示范引领作用,在中医药治未病纳入收费项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通关及检验便利化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海南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与旅游、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吸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消费者,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化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
据悉,2021年12月,海南省人民政府便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商达成《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健全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构建自贸港现代中医药健康产业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黎族医药发展等五方面给予支持,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为中医药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