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19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论述
6月23日上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论述。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出席会议并参加研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锋作主题发言。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保健局局长马文峰主持会议。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领导,委、局机关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徐庆锋按照集中学习安排,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结合“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体会一守初心,深刻认识卫生健康工作和中医药工作的“人民”属性,强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徐庆锋表示,参加这次集中学习,最大的感受是本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把“人民”作为关键词,主题教育的出发点是“人民”,落脚点是“人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健康是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热切期盼。可以说,卫生健康工作是与人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工作之一。中医药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充分体现着“人民”属性。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医药来源于人民的实践,总书记多次指出:“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深刻指出了中医药与历代先民的健康养生实践是分不开的。
从现实的角度看,广东人民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氛围浓厚,中医药已深深融入广东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同时,中医药可以在构建政府承受得了、群众负担得起、财政可持续保障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中发挥有效作用。
从发展的角度看,在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但希望“病有所医”,更希望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生活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富有精气神。中医药在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型过程中,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过程中,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生需求过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出发,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徐庆锋分享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增强民族自信,勇攀医学高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时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珠海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考察时的讲话中指出: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要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
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医药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新时代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行动指南。
徐庆锋表示,总的来看,广东中医药发展具有良好基础,在全国走在前列,但与总书记提出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省委、省政府通过深入调研指出了五个方面问题。
◎“中西医并重”方针在地方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具体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财政投入不到位,对中医药发展规律把握不到位等问题。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不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具体包括中医药管理职能分散、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不完善,中医药服务定价,中医纳入医保,院内制剂推广使用等问题。
◎中医药产业大而不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具体包括标准化建设滞后,中医药资源亟需保护,企业对药品研发创新投入不足,同质化竞争,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等问题。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突出,具体包括中医院校课程设置不够合理,中医人才流失等问题。
◎中医药文化和话语体系没有跟上时代步伐,传播力影响力有限,具体包括缺乏文化自信科学自信,正面宣传力度不足,对外交流合作实质性成果不多等问题。
“我们将直面问题以上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中医药发展。4月24日至25日,省委李希书记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李希书记强调,要从大局大势中深刻认识中医药强省建设面临的重大机遇。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要加强对中医药强省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
2019年初,马兴瑞省长率队拜访国家中医药局,就推进广东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领导深入沟通,达成重要共识。
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新时代广东中医药发展将迈出新步伐,翻开新篇章。
徐庆锋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建设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示范省为动力,以“建高地、育名医、补短板、强基层、促产业、扬文化、保健康”为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必须坚持为了人民健康这“一个中心”。
必须紧紧围绕健康广东建设和深化医改这“两个大局”。
发挥好中医药的“重要作用”。
推进中医药“四个建立健全”。
激发和释放中医药“五种资源”的活力与潜力。
“总之,我们将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中医药实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本领,撸起袖子加油干,推进新时代广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打造卫生强省,建设健康广东贡献中医药力量。”
研讨会上,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柯忠、金文杰,副巡视员华建和省中医药局办公室、规财(人事)处、医政处、科教处、机关党委党支部作重点发言。
6月2019 安徽省或将试办中医少年班和附属学校 培育更多皖药品牌 中医药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6月25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条例》)发布,将充分挖掘安徽“北华佗、南新安”的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保障中医药事业转型发展。
各项政策“利好”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要求全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两名以上中医类别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当按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他大型公立医院应设置中医药科室,且床位占比不低于5%。此外,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对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以品牌、技术、人才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多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连锁化发展,实行总部注册、分支备案。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各方面享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且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在中医治疗“未病”方面,《鼓励》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院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方法,根据服务内容将符合规定的项目分别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开发中医治未病商业保险产品。
此外,积极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和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康复能力建设,鼓励举办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
对于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获审批的不得发布。
我省将培育更多皖药品牌
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省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皖产(道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应当制定本省野生、道地药用动植物保护目录,建立皖产野生和道地中药材保护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做好资源动态监测和普查,制定并发布省级野生和道地中药材标准。
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野生和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及产地保护,扶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种申报地理标志产品、药食两用品种和新资源食品。此外,应当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规范中药饮片炮制与生产。
支持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国际中药材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与完善中药材现代商贸相关的仓储物流、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配套服务。
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促进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构建中药质量控制体系。鼓励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中药配方颗粒和经典名方等产品研究开发及标准制定。加强对本省中医药老字号、驰名商标的保护,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和大品种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培育皖药品牌。
将试办中医少年班和附属学校我省将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特别是,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依据有关规定,试点自主招收老中医药专家传承人,试办传统(新安)中医少年班和附属学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和中药专业人员带徒授业。此外,通过定向培养、招募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引进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鼓励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
《条例》还规定,支持各级各类机构和人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鼓励多学科融合、协同创新,促进中医药理论发展和学术进步。
此外,权利人可将其持有的中医秘方、验方以及中医专门技术、中医药科研成果有偿转让或合作开发。县级以上政府支持华佗医学、新安医学等中医药古籍文献、历代医家学术理论、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和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的整理、研究、转化和利用。
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遴选本省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支持国医大师、名中医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鼓励开展历代名家学术思想研究,传承推广中医药学术和临床经验。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支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传承、转化和应用。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中医药传统技艺和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等抢救性传承工程。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应当依法开展保护和传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