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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2023年“中药突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加强中药质量管理、持续深化中药注册管理、强化中药上市后管理、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提升中药监管能力等方面,明确2023年中药领域重点工作。
《方案》提出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制定GAP实施细则,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延伸,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优势,推动品质鲁药区域性道地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检查抽检覆盖率,督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生产,严格供应商审核,加强全环节质量管理;加强风险管控,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提示和风险交流,推动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引导并实现中药饮片来源稳定、质量可控、全程可溯。
《方案》要求持续深化中药注册管理,制定“医疗机构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备案管理技术指导原则”,完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加强中药创新引领,指导鼓励中药新药研制,全面摸排中药休眠品种,鼓励中药企业开展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中成药上市后研究、质量标准修订等工作;推动中药标准体系建立,持续推进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
《方案》明确要强化中药上市后变更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基于风险控制的上市后变更管理体系,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与分析,及时评估风险信号,必要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中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推进中药药物警戒工作平台建设,开展中药药物警戒课题研究,加大重点中药品种的分析评价力度,探索建立中药配方颗粒药物警戒体系等。
此外,《方案》还在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提升中药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如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履行法定责任,继续强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把中药材购进使用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聚焦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加快职业化、专业化中药审评员、检查员队伍建设等。 (齐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