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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精神(全继委办发[2022] 13号),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启动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遵照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章程,围绕安宁疗护、人文护理、精神医学、疼痛、康复、骨健康、烧创伤、中医传统医学等专业领域,构建人类全生命周期健康特色培训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品牌培训项目,推动生命健康和生命关怀事业的创新发展。根据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培训工作要求,申请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分支机构,统一向培训中心申报,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逐级报送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者,协会将不再受理。
二、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仍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网上公布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
1.申报网站“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2.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3.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分支机构在填写申报表前请仔细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1),请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后填写表格。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向他处重复申报。分支机构的合作机构不得作为继教项目的主办单位。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分支机构不得为协会之外的其他机构申报继教项目学分,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会员。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填写《分支机构申报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和4)寄送培训中心,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未收到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由分支机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已经备案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继续举办,请具体参考文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五、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2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3年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请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须安排在2023年3月1日以后举办)。
六、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七、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备案项目,不收取评审费用。
八、根据《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科教发[2008]49号)文件精神,培训中心将对2023年协会主办继教项目进行抽查。请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如发现情况不属实或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学分发放按培训实际举办时间计算,每天2分且不高于实际申报学分分数,请各分支机构按照实际举办天数申请学分,不得虚报培训天数。
九、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蓝文言
电 话:010-536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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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号佳龙大厦901室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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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分支机构申报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表
3.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4.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
2022年7月27日